《如果有神,敬而遠之可也》

每一次意外災害的發生,總有人陰錯陽差的不該遇上卻遇上了,也有人因為各種的原因避開了。這種無法操之在人的發展,只能說是天意吧?

更有些曲曲折折的明明可以逃過一劫的卻又鬼使神差的回來仍舊碰上,最後居然還是個倖存者;反之眼看已經一腳踏進幽冥路,無常鬼穩穩當當的也準備收網逮人,卻沒來由發生另一個「意外」,硬是讓老閻等不到魂,但沒想到半路殺出的程咬金殺不了太多的時間,活該當「註死鬼」的轉而加速飛奔,結果還是在最後一秒踏上黃泉。

所以說該來的跑不掉,不該有事的到了地府也安。前者叫「衰運當頭」,躲了這個災逃了那個禍,好端端被無賴砍、到了家門口也被車撞;後者叫「吉星高照」,在戰場上字彈躲著他、走路不看路車子撞一團他沒事,與人橫眉豎眼口不擇言也沒招惹到誰。那叫天意也對、好運壞運顯然也沒錯;若天意,則天的標準在哪裡?

宗教因此以行善行惡來勸勉與勸誡人們「多行義修德有好報」,然則眼看不少善人並沒有因此得到老天眷顧、壞人也多著是得善終的,因此便有後見之明的諸葛亮創造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的說法。更無賴的推託為:「因為前世積福仍在,所以惡人得庇蔭,而善人因前世種禍太多所以今生還要還債」。所以,為了百代千代的福報著想,虧照吃善事還是得照做。不信、不在乎的人繼續為所當為。

也許有神,但歷年來各宗教界多少大咖大大小小的祈福法會好像越祈求越惹毛了神,因為世界上符合神的不公不義之人、之事也未免太多了,按神的律法是應該用各種方法除去的,在未見悔改之下,身為神的使者還鄉愿到極點的公然的向老天討好處? 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神」為一粒老鼠屎毀掉一倉米糧都在所不惜,為何要展現婦人之仁給你看?

又或者,我在想「河伯娶親」的故事也許有點道理,也許那些大師、高僧、主教什麼的可能神根本就不認識、不承認、或者向神傳達的根本就「人眼前的災、神心中的福」反向錯誤的訊息?如果「神對世人的愛與承諾」就是世界上不盡的天災人禍呢?人與神雞同鴨講的結果不是越祈求越災情慘重且源源不止了嗎?人與人都不乏「解讀錯誤、認知迥異」的案例,人是如此不了解神的話語,怎麼還不「敬而遠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