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理論:《從文字美學與藝術結構之學理概論》




 從早期開始,任何文字個體的本質表現,則會有著一種所謂圖像與符號的結構性現象存在;一旦由兩個以上個體字形組合成詞彙之時,這時便已形成了一種所謂的句法章節相應所在,這時候同時也會跟著形成於另一種文字語言表現上面有著文法定義與注義形式的結構現象存在。

 譬如說;相關應用於一些名詞、代名詞、動詞、介詞(前置詞)、連詞(接續詞)、助詞以及感歎詞等等。

 但我們在這裡不說明這個文法的應用部份,則是要強調從個體文字被組合應用之後,所產生的美學與藝術的效應現象存在。

 所謂由多數個體文字組合之下所鑿引而出的藝術美感,乃被修辭表現之後,有著意象涵義結構條件的現象呈現。它則可藉由不同的字體聲律,所產生一種文意結構的韻感元素所在;同時也會產生於所謂「文字意象」的感度表現之下,有著單一性質或是與多重結構的感境劃分。

 然,在這裡我所強調的是句法與聲韻的結構部份,而這個部份則又是屬於文字結構之下的內蘊條件具備所在。

 當然,在意象與美學之間的表現部份,則又可劃分為「抽象性文字美學」與「具象性文字美學」兩大步驟來作以一種學術研究上面的深入探討?

 那麼什麼是屬於「抽象性文字美學」表現?什麼又是叫做「具象性文字美學」表現?

 所謂「抽象性文字美學」表現,乃是沒有明確性呈現文字所表現出象形實質部份,因而產生文意結構的形容需求所在;也就是說,在它的本質上面是不真實的,也可以被虛構或假設成一種印象體感之後,所造成的朦朧感意境呈現;又或者是說,感覺好像是存在的,但始終無法去仔細辨識物體的說明部份。

 更具體的說;我們感覺像什麼,它便會從自己的思辨判別當中,也就跟著類似像什麼?因而在這種狀態所產生的類似幻化現象,也都可被稱之為「抽象性文字美學」表現。

 譬如說;某個人突然間留下一張紙條內容寫道「我要出國」之後,便不見蹤影?問題就出在;他什麼時候要安排出國?準備去哪一個國家?跟誰去?是單純旅遊還是出差?去幾天或是預計什麼時候回國?旅途費用總共需要花耗多少等等,然在這種沒有任何明確性或是具體性的留言內容之下,也就會產生於這一類似抽象感的現象出現。

 其次,在這種所謂的「具象性文字美學」表現上面,乃是具有明確性方式來呈現文字所表現出象形實質部份,因此而產生文意結構的形式需求所在;也就是說,在它的本質上面是很真實的,不被加以虛構或與假設的;或者是說,基本上它是實質存在的,也可以讓人去仔細辨識物體的說明部份。

 更具體的說;我們認為像什麼,它便會從自己的思辨判別當中,也就會更加確定它像什麼?而在這種形式所產生的實質對比現象,也都可被稱之為「具象性文字美學」表現。

 譬如說;「我剛才喝了一杯咖啡之後,感覺精神好多了。」然在這種情況之下,有關於一些什麼牌子的咖啡?是用冷喝的或是熱喝的方式,來完成這個喝的過程?在什麼地方喝或是跟誰一起喝?什麼時候開始喝或是幾點喝完?總共花費多少錢或是付費之後緊接著又去了哪裡?這些,也都已經不重要了,同時也已經形成了過去式;其重要的是他已經很明確告訴我們;「他的精神,已經感覺好多了。」然在這種擁有具體性的文字表現之下,也便會產生於這一類似肯定性或是有著明確性具象感的現象出現。

 當然,在上述兩者現象之間,同時也會產生所謂「變化性具象文字美學」現象產生。而這種所謂「變化性具象文字美學」,雖然是具有明確性方式來呈現文字所表現出象形實質部份,因此也會產生文意結構之下有著延伸性的形容需求所在;也就是說,在它的本質上面是很真實的,但也可以被加以假設比喻或是有著被誇張影射的成份現象存在;或者是說,基本上它是實質存在的,也可以讓人去仔細辨識物體的說明部份。

 更具體的說;我們認為像什麼,它自然就會從自己的思辨判別當中,也就會跟著確定它像什麼?畢竟它是具有著一種延伸性的文意發展,其也會有著大幅修辭語法的相應現象呈現?而在這種所產生於一種既記實又讓人感到有點浮誇不實的對比現象,也都可被稱之為「變化性具象性文字美學」表現。

 譬如說;「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在這一段句法表現方式而言;實則上,我們眼前所看到的,的確是山,也確定是水,而在「象」的表現部份,也已達到了一種實質性的現象存在;這時也只是用著這段文字語言的形式結構,進而產生於一種所謂意識與感境所鑿引出來的轉換表現,便也會有著另一種不同文意轉喻的現象產生。

 或者是說;明明是「有」的存在,這時卻刻意把它轉換為另一種「沒有」的存在;同時也形成了這一種所謂模稜兩可的現象產生?然在這種擁有具體性的比擬轉換表現之下,而造成在主觀上是存在的,在客觀表現上面又刻意使其隱然轉向,緊接著也就會產生於這一類似具有主觀性的因實設虛,或與有著這種不是很明確的變化性具象感之現象呈現。

 其次,在文字美學部份。而這個「美學」之意,所指的也就是一種精神涵義所在;然在藝術表現部份,乃是意指為單一性或是有著多重性的象徵之意。

 因此,在文字的美學表現當中,始終都無法脫離這些所謂章法形式、起承轉合、修辭語學以及各種不同語法應用的基本架構存在。然又在這種具備結構條件之下,便開始產生於一種所謂文字生命的精神所在。

 而我個人始終認為:所謂「藝術」之現象產生;乃指自人類自有傳統文化之淵始開拓以來,而使得當時對其環境之人、事、地、物等等,有著不同選擇性的類比美感事物,經聚評共識而去取得共鳴價值之後,所產生於一種所謂完美判別或臻雅象體的爐出結果;其結果乃必使其結合著許多不同契思的美感劃分,同時亦在許多不同評比的認同與劃分之下,而使得這種所謂具有「藝術」學名稱謂,似乎也跟著人類與歷史有著密不可分的絡絡紛呈,並且隨之而盈盈彰顯。

 是的,這正是所謂「藝術」的基本衍生之實際啟淵之下,有著這種實質引境的結構現象產生。

 然,人類為何會對這個所謂的「藝術」之觀點,而視為著重之呢?

 其實,聊到這個「藝術」話題,人們不禁會去好奇地用著許多不同議論的衍思觀點,藉以使其這個所謂藝術與人文民俗的逐步淵傳,不斷在尋求著眼前種種「完美迷思」之下,便開始有著一種美學追溯以及價值附加的組織因素結構產生;然又在這種長期有著價值蘊釀與美學延伸的情況之下,似乎正也促使著這些許許多多珍貴象體以及具有深義價值的藝術作品,至此也才能夠去隨著不同歷史朝代汲汲營營的長久演變之後,陸續被以有著一種文化象徵的脈絡性質,而一路傳襲了下來。

 當然,從文字表現上面有其藝術價值之結構存在之後,相形之下,所謂的「文學家」也必然是與其相應為伴。所謂這個「伴」字,也就是意指;在文學與藝術兩造之間,儼然已形成在一種「相輔相成」的結構條件之下,所去萌衍出另一種所謂有著必然性「對等契合」的文字形式與美學價值之現象呈現。

 基本上,文字的美學定義,乃區別在它的形式輪廓與精神象徵的結構要義所在,繼而也才能夠產生於這種具有所謂真、善、美的文學藝術價值之共鳴作品條件所在。

 也就是說;在文字創作上面,我們必須要先把文字組織之下的那一份思想、情感以及精神來加以朗朗地表現出來,並且使其能夠產生於一種所謂文字美學的記實結構或者是虛體引述呈現之後,藉由來達到另一種文字藝術之象徵價值所在。

 因此,從上述的概論中,也讓我們深入瞭解到;一篇「記敘文體」的表達方式,若失去了文意內容可考性的深入追溯,以及有著可議性的探索方向之後,便也失掉了這篇主題內容所要記實表述裡的實義涵蓋。一篇「抒情文體」表現方式,若失去了意象韻感之下的修辭表現之後,便也失掉了另一種情感輪廓以及抒情原貌裡面的具體表現。這時則又會呈現於一種類似生活日記或與一般性心情寫境的感向呈現,因而難以具體深入表現出那一份文字語言表現之下,所具有一種獨特美學藝術以及文學性質的韻感價值呈現?

 然,所謂在文學創作的領域上面,基本上則會產生於一種多元性的識感空間。它正代表著一種人文藝術創作之下,所要具備於一種屬於自我思考領域或與有著一種意象彙整性質的嚴謹態度,以及包括在文字詮釋、藝術概念裡面的多觀取照,在此條件結構之下,也才能夠真正表現出藝術創作與文字美學結合過程裡面的體驗空間。

 從任何個體文字被組織之下的章節表現當中,其真正所求得的乃是具有一種記實的真、情感的善以及形式的美之必然結構存在。

 相形之下,由文字所表現出來的美學價值,乃是值得學術界被認同的;只因為它早已薈萃著許多傳統性質的歷史淵源與人文考據之後,所承襲下有著一份長期被堅持著文化色彩與藝術認同之實義價值存在;同時它是值得讓多數投入於文字創作者,有著文字鋪陳的精神表現與藝術結構之下,產生一種所謂「文學同位化」所表現而出的識學鑿引。 




                                       -沙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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