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獎掖全民參加本市文學活動,鼓勵全民勇於創作,發表優質文學作品,提昇整體文化素養,特辦理此徵文活動。
參加對象
凡以中文創作之中華民國國民及海外人士均可參加。
徵選類別與作品字數
(一)散文:3千字~5千字。
(二)新詩:10~20行。
(三)短篇小說:6千~1萬2千字。
(四)小品文:1200字以內。
(備註: 每人可同時參加各文類,但各文類以1篇為限)。
評選
(一)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審定。
(二)作品審查: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複審(決審),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
獎勵辦法
各類錄取名額與獎勵如下(獎金支付時,須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一) 散文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乙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座乙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乙座。
佳作4名:獎金新臺幣5千元,獎座乙座。
(二) 新詩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獎座乙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乙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乙座。
佳作4名:獎金新臺幣5千元,獎座乙座。
(三) 短篇小說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獎座乙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獎座乙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乙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乙座。
(四) 小品文: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乙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1萬2千元,獎座乙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8千元,獎座乙座。
佳作7名:每名獎金新臺幣5千元,獎座乙座。
報名方式
(一)請向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地址:22001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樓)索取簡章及報名表或逕自文化局網站(最新消息──公告)下載報名表(網址:http://www.culture.tpc.gov.tw/ )
(二)參選稿件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
(三)請詳細填寫報名表1份,連同作品乙式6份,掛號郵寄或親送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蘇小姐收,務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新北市文學獎」及徵選「類別」。活動洽詢電話:(02)2960-3456轉5987。
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100年7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須以中文撰寫,且為未經發表過之作品。請採A4紙張,直式橫書電腦繕打、word 12號細明體,左邊裝訂送件;如採稿紙書寫者,請謄錄清楚(字體工整)。
(二)參選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三)所有得獎者務請於公布名單並接獲通知後一週內提供作品電子檔及個人照片,以利後續出版事宜。
(四)參選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1.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2.作品曾於平面媒體及網路公開發表者。
3.作品曾參賽並獲獎者或作品正在參加其他文學獎者或即將刊登者。
(五)作品出版
著作權歸屬作者,承辦單位則擁有得獎作品之出版權利,且不另支稿酬,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10冊。承辦單位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公布上網、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形式)、保存及轉載授權之權利,得獎者不得異議。
(六)凡送件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對評審會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後另行公佈。

活動網站
http://web.culture.ntpc.gov.tw/ntpcl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