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愛好寫作人士從事電視節目劇本之創作,發掘及培養電視節目
編寫人才,並盼間接協助電視業者提昇自製節目的質與量;行政院新聞局發布獎勵要點,自
100年4月22日起至8月8日止,只要報名參加第2屆電視節目劇本創作獎獎勵活動,就有機會獲得新臺幣80萬元之最高獎金,並有機會成為電視節目的編劇生力軍。

新聞局表示,該項獎勵活動99年度首度開辦即獲得各界寫作好手踴躍參賽,經該局積極媒合之後,並有部分得獎作品獲業界青睞,可望製作成電視節目;因此,期許本活動之持續辦理能對國內編劇人才之發掘,以及台灣電視創作質量之提升,能夠適度發揮鼓勵的帶動效果。
另外,考量國內現階段人才及節目型態之自製需求面向,
本屆徵件類型仍延續去年,依節目集數分成「短篇」戲劇節目劇本及「長篇」戲劇節目劇本兩組,每組獎項各錄取前3名及佳作3名,兩組獎勵名額共計12個,分別頒給獎狀及獎金
,歡迎符合報名資格的朋友們踴躍報名並發揮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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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網站
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865 ... =4595&m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