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限制:
就讀國民中、小學之在籍學生(不含國小一、二年級)
壹、目的:

ㄧ、以本會「深耕國中小學生中華文化教育」的發展方向,針對國中小學
階段以傳統經典文學為學習內容,進行閱讀與寫作的教學指導與推
廣,增強學生表達能力的訓練以及在生活上的體驗與落實。
二、讓學生們透過一系列的知識吸收、表達、體驗培養,熟悉中華文化內
涵與道德思想;奠定國中小學生以人為本、設身處地為他人設想的服
務態度。

貳、辦理單位

ㄧ、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106 號10 樓,
TEL:02-27296633#6025,FAX:02-27290689,連絡人:陳永杰先生】。
三、協辦單位: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
四、承辦學校:
北 1 區-台北市大安區建安國民小學
北 2 區-新竹市東區東門國民小學
中 區-台中市西區大同國民小學
南 1 區-嘉義市西區興嘉國民小學
南 2 區-高雄市鳳山區鳳山國民小學
宜蘭區-宜蘭縣宜蘭市光復國民小學
花蓮區-花蓮縣花蓮市中華國民小學
台東區-台東縣台東市豐源國民小學
澎湖區-澎湖縣馬公市文光國民小學
金門區-金門縣金城鎮中正國民小學
馬祖區-連江縣立中正國民中小學

参、辦理方式

一、分類:

(一)散文類。
(二)新詩類。

二、參加資格及分組:

(一)散文類:
1.資格:就讀國民中、小學之在籍學生(不含國小一、二年級)。
2.分組:區分為國小組—中年級組(三、四年級學生)。
高年級組(五、六年級學生)。
國中組—國中ㄧ至三年級學生。
(以上均不含補校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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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詩類:
1.資格:就讀國民中學各年級及國民小學五、六年級之在籍學生。
2.分組:區分為國小組(限五、六年級學生參加)。
國中組—國中ㄧ至三年級學生。
(以上均不含補校學生)

三、初賽:

(一)不論散文類或新詩類,均由各國民中、小學自行擬訂辦法辦理校內
初賽,遴選優秀學生作品參加地區複賽。每校各組提報作品參加地區
複賽之最高篇數如下:


(二)參加複賽之作品應使用六百字稿紙,採橫式直書,使用正體字,以藍
色或黑色原子筆或鋼筆親筆書寫(不得打字或影印),並以制式格式標上
文章名稱(空四格寫題目)。
(三)參加複賽作品由學校統一至活動網站(http://write.saylingwen.org.tw)
依網頁指示辦理報名手續,於報名手續完成後,列印作品編號裁切後
貼於作品右上方(裝訂處於右上角),分組彙齊併同用印後報名資料清單
(由系統自動產生)於101年4月18日(星期三)前以掛號信寄送至各區承
辦學校,各區承辦學校分類分組整理妥當後裝箱統一寄送總承辦學
校,俾由專家集中評分。(今年決賽日期適逢基測前一周,請國三同學
先行評估是否參加決賽再報名)
(四)寫作題目:
1.散文類:
(1)國小組中年級組(三、四年級):長輩經常說的話。
高年級組(五、六年級):服務的心最美。
(2)國中組傾聽別人的聲音。
(3)每篇散文字數:國小組約600 字,國中組約1,200 字。
2.新詩類:
(1)國小組翁森的「四時讀書樂」,寫出了古人享受閱讀的樂趣,現
代出版發達,我們更能從各式各樣的出版物中汲取相關文
章和知識。請你就自己閱讀的經驗,以一首詩寫出你陶醉
在閱讀的樂趣。題目自訂。
(2)國中組孟子說:「一日之所需,百工斯為備。」我們每日所需的
一切物資,乃至於接受到的各項服務,都是社會上各行各
業的心血和勞力付出。請你寫一首詩,描寫你生活中熟悉
的行業。題目自訂。
(3)每篇新詩行數:國小組約20 行,國中組約30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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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複賽:

(一)分為十一區22 縣市:
1.北1 區-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
2.北2 區-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3.中 區-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4.南1 區-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
5.南2 區-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6.宜蘭區-宜蘭縣。
7.花蓮區-花蓮縣。
8.台東區-台東縣。
9.澎湖區-澎湖縣。
10.金門區-金門縣。
11.馬祖區-連江縣。
(二)由主辦單位遴聘專家就各校初賽後所送參與複賽之作品進行評審,擇
優錄取進入決賽。各區錄取名額如下:
詳請參閱官網簡章

(三)成績公布:
1.公布日期:101年5月3日(星期四)。
2.評選結果之名單公布於本活動網站(http://write.saylingwen.org.tw),
請參賽者自行上網查看成績。
(四)凡複賽獲得入圍者即取得決賽資格。欲參加決賽者需請學校於101年
5 月18 日(星期五)前至本活動網站(http://write.saylingwen.org.tw)辦理
線上報名手續(上傳個人照片),線上報名完成後請以彩色列印報名資料
清單,用印後寄送至各區承辦學校即完成報名手續。(※參加散文類入
圍者,只能選擇報名參加散文類決賽;參加新詩類入圍者,只能選擇
報名參加新詩類決賽;若參加複賽者同時入圍散文類及新詩類,則只
能擇一類參加決賽)。
(五)決賽識別證不另寄發,決賽當日於報到時現場領取。

五、決賽:

(一)決賽採現場寫作方式辦理(包括散文類及新詩類)。
(二)日期及時間: 101 年6 月2 日(星期六)上午10 時30 分至12 時止,
寫作時間90分鐘。參賽者必須於決賽當日10時10分報到完畢,領取
識別證,並於當日10 時20 分就所分配之座位就座完畢,10 時30 分後
不得入場,並遵守賽場規則。
(三)決賽地點:
詳請參閱官網簡章

(四)寫作題目(包括散文類及新詩類)於競賽開始時當場於每一競賽場公布。
(五)參加決賽者一律使用主辦單位所提供之稿紙撰寫,書寫用筆由參賽者
自備(請避免使用墨色太淡或太細之筆書寫,一律使用藍色或黑色之原
子筆或鋼筆),不得攜帶字典或工具書,可使用修正液(帶)。
(六)評審:各區參賽作品(包括散文類及新詩類)於賽後統一集中至台北市
建安國小,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進行評審,評審日期訂於101 年6 月9
日(星期六)至10 日(星期日)。
(七)成績公布:
1.公布日期:101 年6 月13 日(星期三)。
2.評選結果之名單公布於本活動網站(http://write.saylingwen.org.tw)。
(八)錄取名額及獎勵辦法:




3.工作人員之獎勵:
(1)建議各區協辦之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本權責得核予相關
工作人員敘獎。
(2)建議每一區承辦學校(台北市大安區建安國小除外)相關工作人員
之敘獎如下:記功乙次2 人,嘉獎二次3 人,嘉獎一次4 人。
(3)建議總承辦學校(台北市大安區建安國小)相關工作人員之敘獎如
下:記功乙次3 人,嘉獎二次4 人,嘉獎一次5 人。

六、評分標準:

(一)散文類:
1.內容與思想:占50%。
2.結構與修辭:占40%。
3.書法與標點:占10%。
(二)新詩類:
1.內容與思想:占30%。
2.形式與結構:占30%。
3.語言與節奏:占20%。
4.想像與創意:占20%。

七、頒獎:

(一)訂於101 年6 月30 日(星期六)上午10 時起至12 時假國家圖書館(台北
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0號)辦理頒獎典禮,凡獲決賽特優、優等獎項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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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均獲邀出席,於頒獎典禮中頒發獎狀,獎金由主辦單位直接匯入得
獎學生所提供之帳戶(手續費由得獎學生負擔);未出席頒獎典禮者及甲
等、佳作之獎金由主辦單位直接匯入得獎學生所提供之帳戶(匯款手續
費由得獎學生負擔);獎狀以郵寄方式寄送至學校轉交得獎學生。
(二)頒獎活動承辦學校:新北市三和國民中學(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四段
216 號,電話:02-22879890 轉611)。

八、作品發表:

為求觀摩學習之效,將由主辦單位將決賽獲得特優及優等作品,由評
審代表撰寫評語,並公開於本會網站。

肆、附則

一、參賽者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之情事,其作品不予評審,已評審者
成績不予承認。
二、參賽作品若有抄襲、違反著作權法規定或請他人捉刀之情事,主辦單
位得取消其參賽權,並通知參賽者就讀之學校。
三、初、複賽時,指導教師不得替代學生寫作,或做文章過量修改。
四、所有參賽作品所有權屬主辦單位。
五、每區承辦學校承辦本活動所需經費之明細表,請儘速寄送主辦單位,
俾便撥款至承辦學校;該經費由學校採代收代付方式辦理。
六、承辦學校工作人員辦理本案之加班費由主辦單位提供,其發放不受地
方政府規定每月領取加班費最高時數之限制。
七、參加決賽者,交通自理,主辦單位不發予交通補助費。
八、指導教師限填一人,名單既經填列,成績公布後,不得更改。
九、本實施計畫登載於本活動網站(http://write.saylingwen.org.tw)。
十、主辦單位聯絡人:陳永杰先生,TEL:02-27296633#6025。E-Mail:
2012write@saylingwen.org.tw。FAX:02-27290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