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主旨:

葉石濤先生誕生於1925年11月1日,其著作書寫橫跨日治與戰後兩個世代,一生為臺灣文學貢獻心力。為紀念葉石濤先生對臺灣文學發展之貢獻,葉石濤文學紀念館(以下簡稱本館)於其誕生之月份舉辦系列紀念活動。
臺南市長賴清德先生曾經提到:「文學對於生命,雖然不像陽光、空氣、水,為生存所必須,但文學可以溫暖、美化、滋潤人的心靈……融入市民生活裡,讓一行詩或一句話,對幼小的心靈有所啟迪。」賴市長更曾引述葉老精采見解的金句:「沒有土地、哪有文學」,葉石濤先生透過小說事件的鋪陳,巧妙地融合府城地景的描寫,彰顯其對土地之愛與濃烈的家園情懷。
希望藉由舉辦葉石濤文學【閱讀心得】徵文活動,鼓勵民眾閱讀葉老的文學瑰寶,共同領略葉老最愛的府城生活歲月,並豐美文學資產。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協辦單位:臺南市各公私立大專院校。

三、參選者資格:

具寫作能力之十六歲(含)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

四、作品字數:

2000~3000字。

五、評審與獎勵:

(一)評審:聘請評審委員進行決、複評工作。
1. 初審:由本館就參選者資格、格式及相關資料等進行審查,資料不足、規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2. 複決審:邀請學者專家擔任,選出優秀作品。
(二) 獎勵(獎金及獎狀)



六、參加辦法

(一)收件日期:

自102年7月1日起至102年8月29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繳交資料:

1. 報名表格及徵文辦法請至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頁首頁>公佈欄>活動公告下載http://www.tnc.gov.tw/news/index.php?m=10&m1=3&m2=13
2. 書面文件:
(1) 報名文件請以電腦繕打填妥後,以電腦列印(A4)(內含報名表、聲明書及作者同意書各1份,請務必本人親筆簽名),以及參選作品書面一式5份,作品恕不接受手寫稿。
3. 光碟內容:
(1) 報名文件電子檔(含完整報名表、聲明書及作者同意書),以及參選作品電子檔案,請以Word格式儲存在光碟片。
4. 作品格式:
(1) 字型:中文、新細明體。
(2) 大小:篇名16號粗體字,標題14號粗體字,內文12號字。
(3) 繕打方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
(4) 紙張大小:A4規格列印,須編列頁碼。
(5) 檔案格式:一律以.doc檔儲存。
(6) 檔案命名:「葉石濤文學閱讀心得徵文:作者-作品名稱.doc」。

(三)收件方式:

1. 郵件務必以「掛號」寄出,於信封上註明投稿「府城文學地景巡禮─葉石濤文學紀念館閱讀心得徵文」活動。若以平信寄出遺失,本館不負任何責任。
2. 收件地址:「700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8-3號」。

(四)注意事項:

1. 每位參賽者以投稿1篇為限,來稿字數與規格不符合者,亦不列入評選。
2. 參賽者報名表上請以真實姓名參賽,否則將取消報名及得獎資格。
3. 參賽者除報名表資料外,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
4. 投稿作品若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屬實者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勵:
(1) 參選作品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媒體形式(含網路、包括在自己的部落格上)發表過之作品,或該作品同時參加其他徵選活動、曾在其他地方發表、出版或得獎者。
(2) 作品係抄襲他人或違反著作權者。
5. 資料不足、規格不符者恕不予受理。
6. 參賽作品恕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7. 著作權授權方面,應徵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授權主辦單位所有,但主辦單位可授權作者複製原作以非營利方式使用,作者並應依規定交付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8. 凡報名參加者均視為認同本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其他突發狀況,主辦單位有調整相關細則之權利。

(五)迴避原則:

1. 評審委員不得參選。
2. 本館館員不得參加本獎項之競選。
七、評審揭曉及頒獎日期
1. 揭曉:決審得獎名單(暫訂)102年10月1日於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頁首頁>公佈欄>活動公告公佈。
2. 頒獎: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葉石濤文學紀念館
府城文學地景巡禮─葉石濤短篇小說閱讀心得徵文大賞| 徵稿

收件時間:自102年7月1日起至102年8月29日止,以郵戳為憑。
簡章及報名表請逕自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下載。 http://www.tnc.gov.tw/news/index.php?m=10&m1=3&m2=13
洽詢電話:06-2215065 楊小姐(周二至周日:0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