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桃城文學獎】(6/16截止)

過期文學獎資料提供參考

版主: 黃木擇

收件及截稿日期
自即日起至105年5月16日截止,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參加辦法及收件方式
至官方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連同作品一式五份以掛號方式郵寄至「600嘉義市忠孝路275號嘉義市政府局圖書資訊科 第七屆桃城文學獎徵選活動 收」。務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徵選之「文類」。投稿多類者,請分別封裝掛號郵寄。報名小品文組,請附國、高中職學生證影本。

評審方式:
採為初審、複審與決審三階段進行;每一階段均聘請知名作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公佈及頒獎日期:
105年7月30日前於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活動官方網站公佈。並於105年11月中旬舉辦頒獎典禮,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投稿須知:
(一)投稿作品請以新細明體14號,版面直式橫書(由左至右,由上至下),電腦打字並編列頁碼,以A4紙張列印。
(二)同一參賽者可同時參加各類徵文,惟每類作品以一篇為限。
(三)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注意事項:
(一)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嘉義市(代表機關為嘉義市政府文化局)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嘉義市(代表機關為嘉義市政府文化局)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得獎者不得異議。得獎作品集收錄現代詩、散文、短篇小說優選(含)以上及小品文前三名之得獎作品,並於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第七屆桃城文學獎得獎作品集」。
(二)參賽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不列入評選。
(三)參賽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且保有法律追訴權:
1.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2.作品曾於平面媒體及網路公開發表者。
3.作品曾參賽並獲獎者或作品正在參加其他文學獎者或即將刊登者。
4.得獎作品公佈前,不得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及媒體刊物。
(四)若違反情事在頒獎後始為主辦單位知曉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並對違反人求償「第七屆桃城文學獎得獎作品集」重新印製之費用。
(五)得獎作品嗣後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取消其得獎資格者,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創作者自行負責。
(六)參賽作品請自留稿底,恕不退稿。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本活動服務電話:
05-2788225轉608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圖書資科。
延至6/16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