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是激發、啟發探索者與創作者的想像力、創造力。」這個章節對我思想上的啟發大於蒙太奇,雖然覺得單純的剪輯、剪接到達蒙太奇的層次很有意思,然而以上這句話實在是重重影響了現在的我。

  所謂的「電影語言」,在現在我們理論(電影理論)與實用(電影製作)課程的並重相互影響是無庸置疑的,然而我們是否運用上,並且想通也許不單純是在這個讀書的階段,對我來說,每次的實用課程作業會忽然意會到這點,怕的是沒有創意,理論對我來說也許容易懂(邏輯性還夠強),只是「激發、啟發想像力、創造力」如此的感覺不在,否則何謂分理論派與實務派的老師與學者?也許這是金馬獎中入圍工作者與評審的不同,創造不同,角度不同,這是個很主觀的東西,就算是理論也分好幾派。沒有「絕對客觀」這樣東西,只有「相對客觀」,不過卻有「絕對主觀」,我反反覆覆探索這種問題太多年後發現沒有什麼好探討的,我在尋找心中的準則,然而準則在條列後確切成立在紙張上而非我心裡,曾經一度失落,覺得世界太愚蠢(【美麗時光】少女版),一直到「相對vs.絕對」這種概念在我心裡出現又開始積極了起來,成為我生命的動力。

  突然覺得又離題了卻又繼續,反正無論如何Sigmund Freud會有某一個東西出現解釋我以上的歪理,電影理論者們也頗愛Sigmund Freud,更何況我是被理論激發、啟發想像力、創造力的人(希望是),我探討本質以後就沒有下文,我想我一直是歸納法生存原則的人,誰幫我的腦袋填充演繹一下?

  於是乎根據傳播研究方法筆記解釋因果關係等等是否得到結論「理論是激發、啟發探索者與創作者的想像力、創造力。」在對應上述,我想我得到了想像力,離創造力似乎還有一段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