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少女陳訴著「裸體的自由」,聲稱受到侵犯。

「在自家陽台上享受天體,應該只有浮雲飛鳥知,誰料到……」
「兩棟摩天大廈相距千餘米,如何告他偷窺?」
「他光溜溜的對這邊作不堪的動作,我……我還要加告他猥褻!」
「妳如何證明他是對妳?有證據嗎?」
「有哇!我都用遠鏡頭拍下了;哎呀呀,他還空出手來打招呼哩!」

法官傳喚男子,男子漲紅了臉:
「我和我女朋友正熱戀中,她…隔壁棟…我…所以……」
最後,少女被男子女友控偷窺、偷拍還加上侵犯隱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