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看到牠是個偶然。那天我無聊在桌前刷著臉書的時候,偶然便看到牠出現在追蹤的粉專上,第一張是隻灰熊怪物,第二張才是牠。接連點著瀏覽了一陣,卻還是回頭停在牠的照片上,只是因為那拍攝的角度和表情太過像是我以前養的一隻兔子。摻雜在其他的小怪獸的照片裡,牠也是最不怪的那只──至少那時我是這麼想的,或許是這種格格不入,才讓我將目光一眼盯在牠身上,輾轉想了幾天,點了行事曆,在某一天中午便私訊了專頁,詢問這只小兔的事情。

  購買好像是一瞬間的事情,可是在那之前,我反覆叨唸的是自己有無緣份擁有牠。價格擺在此之前,似乎是次要的,只因為我知道出自藝術家或者說匠人手裡的,必然只有這麼一個,其餘的相似物,其實是極其不相似的個體。幾天後,同樣喜歡的那隻灰熊前方掛上了SOLD,似乎也正證明了掛在店裡販售的確實只有那麼一只,來回的看了灰熊和兔子的照片,還是覺得兔子才是那個非買不可的。然後,在確定牠還在店內尚未賣出之後,我便出手買了牠。

  興沖沖的請房東幫我注意一下最近的包裹,直到今天我才收到牠──和我那個朋友寄來的禮物。包裝用的盒子看上去被膠帶封的密實。我花了一些時間才將盒子拆開,拿出裡面捆上兩層氣泡袋的小盒。小盒很輕,雖然知道他本來就只有14cm公分高,但還是比我想像中的小了一點,也不柔軟。我摸到材質時,才推測那應該是石粉粘土、布料、鋼絲等一些複合材料組合成的,巴掌大的兔子呀。我忍不住點了點牠的頭,又摸了摸牠的手、耳朵和下巴,片刻才注意到牠缺了的那條腿,凌亂的縫上了一些線,像腳剛斷了又癒合,可這不損牠整體的可愛,甚至由這殘缺之中又茁生出的美。相比Da.Monster的其他小怪獸,牠顯然是最不像怪獸的那個,不,怎麼能稱得上是怪獸──可是轉念一想,這或許更像是一種親暱的稱呼,好像小怪獸這三個字本身就是焦糖那般黏膩的東西。

  下午去研究室時,我順手捎了自己盒子裡多餘的乾燥小花給牠。擺在牠旁邊,像也把牠給點亮了一些,多了一些生氣。我尚未想到該給牠取什麼樣的名字,但絕不會是我那已死去多年的愛兔的名字,只因所有的名字所代表的人事物對我來說都是獨一無二的,再用在其他人身上,讓我會覺得有些過分。我亦沒有將牠視為替代品的意思,只是看到牠,多少會讓我想起以前原來曾經那麼喜歡過兔子過。愛兔死以後,我便不曾再將目光放在兔子上,包括以前熱愛搜羅的那些與兔子相關的事物。而這個小傢伙算是相隔這麼多年以來,我破例收下的一件與兔子有關的小物。

  你說我怎麼捨得花這些錢去收集這些,也要有緣才收得到,也不是沒個都可以的,既然是緣份,又怎麼會不捨得以金錢去換取?說到這個,總不免讓我想到以前總被朋友說是天真、愛幻想。我確實認為那些藉由畫家之手或者藝術家創造的小玩偶、小東西是有靈魂的。見著牠們的實物知道,我很難說明那種感受,有時候就像一種直覺。而這點我體會最深的是我自己畫的畫,譬如那隻狐狸和狼──以前尚還貼在牆上的時候,便覺得牠們偶爾會有些表情變化,眼睛像在看我,但我並不感到害怕。畢竟無論是不是出自我的幻想,至少我可以很確定的是,他們還能怎樣,牠們至多也還是一張平面的紙而已。

  我有時會稱牠們「老友」或者「小傢伙」,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將牠們視為真實存在的東西。我認為無論哪種創作者,在創造某物之初,便會把意念殘留在創造物之上,使它某部分來說是鮮活的。這聽上去或許有些瘋狂,但假設你懂我的意思的話,那大概也可以明白我為何著迷於此,又是為什麼那些曾經被珍愛過、被用心創造的事物如此吸引人了。

  最後我在猜測,牠的品項名稱的「Wabbit's Rabbit 」的意思,並不是指Wabbit的兔子,而是寫成「Wabbit is Rabbit」,即Wabbit是兔子。而Wabbit本身即是Rabbit發音不標準時的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