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ipoem.cca.gov.tw/poem/readIntro.html

一、 活動宗旨:為鼓勵國民閱讀古典詩,領會詩詞文字意境之美,並透過部落格分享閱讀古典詩之樂趣,特舉辦「大家來讀古典詩」部落格徵選活動。

二、 主辦: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文建會)
承辦:聯合線上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聯合文學出版社有限公司

三、 收件及截稿日期:即日起至99年3月17日(三)17時00分00秒截止。

四、 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與線上投稿方式。請上「愛詩網」活動專屬網站http://ipoem.cca.gov.tw

五、 古典詩選讀範圍:以《唐詩三百首》以及《全臺詩》為主。其中,《全臺詩》版本以國立台灣文學館於2004年及2008年出版之《全臺詩》(1-12)冊為主,相關內容可至【全臺詩.智慧型全臺詩資料庫】查詢(網址:http://xdcm.nmtl.gov.tw/twp/index.asp)。

六、 競賽方式:
(一) 以中文寫作,至少發表2篇網誌,每篇網誌不得超過1500字。
(二) 《唐詩三百首》相關網誌至少1篇,以及《全臺詩》相關網誌至少1篇。
(三) 部落格內容可包含讀詩心得、書評、詩創作、詩吟、圖片、詩意插畫、影片或動畫等多媒體型式。

七、 參賽資格:
(一) 非文建會及所屬機關人員。
(二) 為本網站會員且具中華民國國籍 (得獎時需出示證件驗證)。

八、 組別:
不分組。

九、 獎勵方式:
(一)部落格大獎(專家評選):
名次 部落格大獎(專家評選)
名額 獎金 獎狀/獎品
首獎 1名 新台幣十萬元 獎牌乙面
聯合文學一年份
貳獎 2名 新台幣六萬元
獎牌乙面
聯合文學半年份
參獎 3名 新台幣三萬元
獎牌乙面
聯合文學半年份
佳作 20名 新台幣一萬元
獎狀乙紙
(二)網路人氣獎(網路票選):
名次 網路人氣獎(網路票選)
名額 獎金
人氣王 1名 新台幣二萬元
特別獎 24名 新台幣五千元

十、 評審方式:
(一) 評審方式將分為資格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每一階段將進行公開、公平、公正之評審。
(二) 資格審將由承辦單位依作品規格、參賽者資格等資料進行審查,審查通過之作品將進行複審作業。
(三) 複審將邀請作家、學者等專家進行評選,複審結果將成為決審入圍作品,並公布於網站供網友進行票選。
(四) 決審將邀請資深作家及教授學者等進行評選。
(五) 評分方式以「質化」、「量化」二方面的指標作為評審依據。
1.「質化」占70%,評選指標包含:部落格的內容豐富度、個人特色、創意、應用互動、經營心態。
2.「量化」占30%,評選指標包含:文章創作數、推薦數、瀏覽數、回應數、投入經營的時間。
(六) 作品如未達水準,決審評審委員可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七) 承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十一、 網路票選:
(一)日期:配合實際評審作業時程,另行於網站公告。
(二) 網路票選內容:決審入圍作品。
(三) 票選方式:參加票選之網友需先加入本網站會員,並針對票選作品進行投票,每人限投一票。

十二、 得獎公布日期:配合實際評審作業時程,另行於網站公告。

十三、
活動注意事項:
1.每位參賽者以建置一個部落格為限。
2.參賽者若住在國外,需自行負擔獎金及贈品寄送費用。
3.活動期間為維護比賽公平性,禁止網友發表不當內容、從事任何非法程式、或假藉不實身份參與本活動,等其他導致任何影響活動公平性或破壞本活動進行之行為,一旦查證或告發,將取消其參與資格,並追究法律責任。
4.得獎者若未依規定詳實填寫個人資料,或因資料錯誤無法聯絡者,視同放棄得獎權益。得獎者所提供之證明文件若有不全或有誤、造假,或未在承辦單位指定時間內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該得獎者應負相關法律責任,承辦單位除撤銷其得獎資格外並可追回已頒授之獎金、獎狀及獎品。
5.參賽作品不得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及發表於任何報章雜誌、出版品(含校內刊物)、網路(含個人部落格)等媒體刊物,且不得有抄襲情事,否則將取消參賽資格;若因作品抄襲而致主辦單位名譽受損時,承辦單位得以追償其法律責任。
6.為擴大得獎作品之成效,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無償授權文建會為不限地域、時間、次數、媒體之任何非營利之利用;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應承諾對文建會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安排於文建會所屬刊物、網站、光碟或其他媒體等發表,不另致酬。
7.參賽及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者,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8.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活動相關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活動相關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9.活動結束後,本活動小組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請得獎者於收到通知後,依通知說明完成領獎相關手續,逾期視為放棄得獎資格。若因地址遷移或不全而導致獎品退回、冒領、遺失者,恕不另行補發。
10.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如得獎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含)以上,需依國稅局規定申報中獎之所得,若所得獎項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得獎人須負擔10%稅金。
11.承辦單位保留活動辦法、獎項、與評審作業方式等修改權利,修改後得不另行通知。
12.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本活動之相關規定。
13.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十五、 活動洽詢專線:02-86925588#6198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9:00「大家來讀古典詩部落格徵選活動工作小組」

十六、 活動網址:「愛詩網」 http://ipoem.cca.gov.tw